酌几杯,叙叙感情,于是便带了瓶红酒。谁知被餐厅告知,自带酒水要被加收“酒具费”。
去餐厅自带红酒,要付“杯子钱”
上周六晚间,薛女士和朋友来到上岛咖啡华夏店,用餐前把自带的一瓶红酒交给了服务员。点餐后,薛女士被告知,因为是自带酒水,所以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,30元。
薛女士以为这是酒店加收的“开瓶费”,于是提出自己开酒,但服务人员表示,即便客人自己开酒,依然要加收这笔费用,并且解释,这并非“开瓶费”,而是“酒具费”。
“从来没听过还有这种费用,我觉得费用收的不合理。服务员说菜单上写着自带就说要收这笔费用,但说实话,点菜时一般人都只专注于菜谱,根本不会注意到这句话。”薛女士说,在服务员的指引下,自己才终于找到那句关于“酒具费”的消费提醒。
在薛女士的印象中,多年前被频频提及的“开瓶费”,总是和“霸王条款”等消费领域的热词相关联。在她看来,“酒具费”也是商家一厢情愿地强制性收取的费用。两笔费用都是针对“自带酒水”的消费人群提出的,没多少实质性分别,只是收费的名目不同罢了。
薛女士认为“酒具费”的不合理之处在于,消费者去餐厅用餐,餐厅应该提供良好的用餐环境,若按店方说法,假若使用酒具要收使用费,那么消费者还使用了沙发、桌子、椅子……是不是也该收沙发费、桌子费……
餐厅:酒水消费超30元即可免“酒具费”
12315:明码标价不算违法
上岛咖啡对自带酒水收“酒具费” 安徽女子向12315投诉后得到回复
律师:已侵害消费者选择权
针对餐饮企业的开瓶费、酒具费等收费项目,展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宗瀛的看法则是:“应叫停‘谢绝自带酒水’、收取‘开瓶费’‘酒具费’等霸王条款。”